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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征求《西北区域 “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5-02-0215

      1月24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根据文件,制定本规则目的为激励西北区域内“沙戈荒”大基地等特高压直流配套经营主体积极互济,保障特高压直流稳定运行,提高配套新能源利用水平,建设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以下简称配套短期市场)。


西北区域内同一特高压直流配套电源组成一个“直流配套电源独立控制区”(以下简称配套控制区),控制区联络线由该直流全部配套火电、新能源、储能等电源(资源)发电交易计划叠加形成,作为配套短期市场出清的虚拟地理联络线边界。

为保障配套新能源消纳,配套火电机组组合基于储能全部可用容量参与平衡开展,同时考虑控制区电力电量平衡、安全等约束开展,存在通道阻塞时根据阻塞情况分区确定。方法为:(一)优先确定启、停机容量需求。启机容量需求为控制区最大上备用缺额(按配套储能全容量参与放电);停机容量需求为控制区平均下备用缺额,即配套新能源平均调峰受阻电力(按配套储能全容量参与充电),其中停机容量还考虑连续两日不重复停、启机组。(二)其次按照“年度累计启停台次均衡”原则确定机组组合。

配套短期市场用于在经营主体无法执行发电预计划时组织集中电能交易,参与方包括:(一)偏差产生方:无法执行发电预计划的配套新能源、火电、配套储能。(二)偏差调整方:可以执行发电预计划且有调整余力的配套火电(包含光热)、配套储能。


        配套新能源仅申报“日报价”,要求同配套火电。

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等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国能发监管〔2025〕3号)相关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西北区域内“沙戈荒”大基地等特高压直流配套经营主体积极互济,保障特高压直流稳定运行,提高配套新能源利用水平,我局组织起草了《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初步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现对修改完善后的《西北区域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xbjscjy@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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