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内蒙古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奈曼旗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开发业主优选公告》,优选奈曼旗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开发业主,单体项目申报要求: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项目容量总和:申报的项目容量总和不得超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企业报名和申领优选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30-11月19日17:00。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09:00-11:00。关于奈曼旗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开发业主优选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86号)《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精神,有序推动奈曼旗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根据《关于申报通辽市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通能电力字〔2024〕78号)文件要求,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就奈曼旗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开发业主进行公开优选,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三)优选内容:奈曼旗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开发业主
3.项目容量总和:申报的项目容量总和不得超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
发布优选公告→企业申领优选文件→递交申报材料→优选评审→优选结果公示。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按照申领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经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以邮件方式将优选文件发送给企业。
申报企业应按照优选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按照优选文件递交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时间范围内递交申报材料。
优选服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根据项目分项评分之和得出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序。
优选评审完成后,在奈曼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将候选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天。
1.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申报企业取得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文件的,其相关业绩、贡献和投资等按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业绩、贡献和投资认定。
1.“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企业报名和申领优选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30-11月19日17:00。
2.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09:00-11:00。
3.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九二大厦1号楼8楼会议室。
优选文件申领要求:申领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企业信用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档发送至邮箱NMGLenon2024@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公司申请奈曼旗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开发业主优选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优选服务机构收到邮件后在24小时内将优选文件发送至对应邮箱。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九二大厦14楼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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