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过讨论,一致认为目前全行业亏损的局面不利于光伏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合理低价对于下游电站业主来说也不利于保证产品质量和交付。
会议建议,联合上下游企业进一步优化光伏电站建设招投标机制,如采用两步制开标、采用合理均价作为靶心价、将产品与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可靠性、知识产权、可持续运营能力、履约能力、社会责任、ESG、自主可控、绿色供应链等纳入评分体系等。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牵头编制发布价格指数、成本指数以更好反映光伏产品当期价格,并作为调价机制的重要依据。参照光伏技术领跑基地成功经验,在风光大基地中拿出一定规模电站专项用于支持先进高效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推广。
会议呼吁,上游光伏制造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自身对于解决目前行业困境的主体责任,杜绝恶性竞争,真正站在行业立场决策行动,坚持创新驱动、坚持长期主义,坚持合作共赢,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下游光伏电站电价政策,解决弃光限电问题,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范地方政府产业配套、地方保护等不合理行为,切实降低光伏发电非技术成本,使上游制造端降本增效带来的红利真正受益于下游应用端。
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