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规则进一步规范。同一实际控制人注册的售电公司在同一业务地的售电量合计,不得超过该业务地规定的电力零售市场交易总量比例上限;同一业务地内,发电企业所属售电公司与本发电集团所属发电企业之间,全年双边协商交易等具有指向性质交易电量合计,不得超过该业务地规定的发电集团交易总量比例上限。
在履约保障方面,文件要求,售电公司履约保障额度根据在业务地的预计年售电量×1分/千瓦时×调整系数确定,最低不少于200万元,调整系数在1—10区间设置,预计年售电量可动态调整。
保障额度不足的,由电力交易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公司补缴,并暂停其本省份交易。售电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足额缴纳后1个工作日内恢复。
售电公司拟被自动减少业务地、自动注销,且存在未完成的电力交易合同的,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同意并完成公示后,电力交易机构应于1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公司及合同各方,自动解除其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合同,合同各方造成的损失由售电公司承担。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