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经全面梳理评估,鉴于部分政策文件的上位法依据发生变化、定价权限已作调整,且相关事项已由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予以规范,我委决定对部分政策文件予以废止。此次清理废止文件共计210件,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部分价格、收费政策性文件目录(第一批)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联系人:侯志新,联系电话:0471-6659471)
以下为附件全文: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