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总体布局在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和兴安盟8个盟市。按照各盟市主体功能定位、水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开发外送和就地消纳,分区分布组织实施。
具体目标为:
(一)黄河“几字弯”片区。在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兰察布、阿拉善等地布局一体化项目,提高林草植被综合覆盖度,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减少入黄泥沙量。到2030年完成新能源装机8990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7790万千瓦,风电装机1200万千瓦),综合治理沙化土地748万亩。
(二)科尔沁、浑善达克沙地片区。在通辽、赤峰、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兴安盟等地布局一体化项目,因地制宜加大林草植被恢复力度,修复退化林草地和湿地,斩断京津风沙源。到2030年完成新能源装机2460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1460万千瓦,风电装机1000万千瓦),综合治理沙化土地342万亩。
(三)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片区。在阿拉善右旗和额济纳旗等地布局一体化项目,加强绿洲外围和沙漠边缘防风固沙林草带建设,遏制沙漠外扩。到2030年完成新能源装机450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350万千瓦,风电装机100万千瓦),综合治理沙化土地61万亩。
根据方案,为保障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的顺利推进,自治区将按照新能源规划布局、建设时序和防沙治沙总体任务,分盟市确定一体化项目保障性新能源规模。
据了解,截至2023年底,已批复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光伏装机容量5140万千瓦,治理沙漠面积115万亩。新增装机容量6760万千瓦,其中新增光伏装机容量4460万千瓦,治理沙漠面积536万亩,新增风电装机容量2300万千瓦,治理沙漠面积46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