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院)在管方微信平台发布公告,声明:内蒙院与“陕西宸峰隆盛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无任何合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从未与其签订过任何形式的工程承包或设备采购合同,同时,内蒙院也未与该公司有过任何书面文件往来。该公司所出示的任何与内蒙院签订的合同及加盖内蒙院印信的相关文件均为虚假材料。对此,内蒙院完全不知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文如下:
近日,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院)多次接到电话及实地到访,个别人员或单位以“陕西宸峰隆盛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名义,虚构内蒙院与“陕西宸峰隆盛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内蒙古蒙能杭锦旗防沙治沙风电光伏一体项目二期PC总承包合同》的事实,并以采购设备或安排施工为由,要求有意与“陕西宸峰隆盛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的相关人员或者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此,内蒙院严正声明: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宸峰隆盛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无任何合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从未与其签订过任何形式的工程承包或设备采购合同,同时,内蒙院也未与该公司有过任何书面文件往来。该公司所出示的任何与内蒙院签订的合同及加盖内蒙院印信的相关文件均为虚假材料。对此,内蒙院完全不知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请各单位及个人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此类虚假信息。如遇类似情况,请及时与内蒙院核实,或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同时,我们将保留对伪造内蒙院印信、合同及可能产生诈骗行为的人员或单位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来源: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