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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局关于阿拉腾敖包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5-07-086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阿拉腾敖包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能源电力字〔2025〕354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阿拉腾敖包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内电请〔2025〕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交界地带新能源接入需求,不断提高地区供电能力,同意建设阿拉腾敖包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505-152921-60-01-35372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二、建设地点: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本期扩建2×1200兆伏安主变。

(二)建设相应通信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动态投资17331万元,其中资本金3466.2万元,占动态投资的20%,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其余资金通过贷款解决。项目单位要进一步核实工程投资,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五、工程实施要保证安全稳定可靠。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相关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控制好工程建设节奏,加大源网协调力度,确保工程得到有效利用。

六、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网主网架工程(“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第三批)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9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电网项目审批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5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应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法人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占用草原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自治区能源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核准文件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此批复。

附件:

1.审批部门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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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能源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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