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办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为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
2024-07-0421
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办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的公示为深入贯彻《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195号)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的具体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呼和浩特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绿色低碳发展,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内蒙古绿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办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方案》,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成优选专家委员会具体组织了相关优选工作。根据内蒙古绿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专家组提交的优选意见,现将优选结果予以公示。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办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为: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公示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至07月08日。期间如有异议,应当在优选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前向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471-3983414,18686088489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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